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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09-25 【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环境建设、环境管理都有了新的进展,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环境形式仍然十分严峻,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状况有所改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保护纳入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来抓,切实将环境保护纳入小康和现代化的指标体系,逐级实行责任制,使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与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要明确“九五”期间和2010年的环保工作的奋斗目标。到本世纪末,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的环境目标是,地面水水质基本达到《连云港市地面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城市和集镇声环境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二市和集镇声环境基本达到《连云港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分》规定的标准。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城乡总体环境质量基本保持1995年的水平,重点水域和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薇河水质保持三类标准,石梁河水库和市区西盐河、龙尾河、玉带河水质有所改善。到2010年,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环境目标是,地面水水质达到或优于《连云港市地面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城市和集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至二级标准;城市和集镇声环境全面达到或优于《连支港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分》规定的标准。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城乡总体环境比“九五”期间有明显改善,重点水域和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蔷薇河水质达到二类标准,石梁河水库恢复使用功能,市区西盐河、龙尾河、玉带河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实现与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环境质量指标,把我市初步建成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环境优美的旅游中心、现代化的交通枢纽和国际性海港城市,基本确立在亚欧大陆桥经济带的龙头地位。

  二、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各县区、各部门要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结合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大力节约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总量控制和集中控制。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活动,加大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抓好农业生态建设,着力解决全市性重大环境问题。

  加快制订并实施《连云港市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九五”期间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的五大工程,即:蔷薇河清污分流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洁净饮用水源开发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和海洋保护工程。并作为重点骨干工程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市区和县城区要巩固和完善烟尘控制区、扩大噪声达标区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排水管网,逐步扩大煤气供气范围和园林绿化面积。市开发区和各工业小区要在强化环境管理、集中供热供气和污染集中控制方面发展示范作用。

  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坚决控制污染源

  坚决遏制环境恶化的趋势,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区禁止任何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已有的污染源要坚决搬迁或关停。严禁蔷薇河内的通航船只向河内排污。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今后所有新开工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和非工业项目2)的立项,都要按照《 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办法》的要求,首先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查。凡是有污染问题的项目一律不得输其它有关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或经审核不同意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立项、征地、贷款、供电、供水以及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擅自批准或办理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对老污染项目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技术改造,分期分批进行整治,加快治理进度,努力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已列入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30家污染源要制定计划,确保在1997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达标排放。其他污染项目也要达标排放,否则1998年1月1日起全部关停。今年6月30日前要关停所有年产5000吨以下造纸厂的化学制浆设备;1995年8月8日之后新建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新建的小型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重污染企业一律关停,在建的一律停建,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把限期治理计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作为指令性任务,并强化考核措施。对市内严重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企业,要限期搬迁。

   要多渠道增加对环保事业的投入。到本世纪末,全市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从目前的0.5%增加到1.5%。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99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款,设立市污染防治基金。该基金由市环保局统一安排,主要用于综合性、公益性强的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监督。各县、区也要建立污染防治基金。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对环境科技课题立项、成果推广以及科技贷款的发放实行倾斜政策。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全面开征二氧化硫排污费。对环保补助资金实行拨改贷,提高环保资金效益。要努力增加环保信贷投入,各级财政、金融、税务、环保部门要建立会商制度,积极运用财税、信贷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环境保护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强化执法检查

   环境法制建设是环保执法监督的基础和保障。要抓住国家重视环保立法的有利时机,积极制定地方性环保行政措施。编制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办法、市区污染企业搬迁优惠办法、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饮食娱乐业环境管理办法、环保产业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要依法管理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把加强环保执法检查作为环境监督管理的重点,实行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由政府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不管涉及什么机关、什么人,凡是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都要严肃处理,直至依法予以制裁。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搞好环境保护,关键在于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境公德观念,尤其是领导层、决策层的环境意识和历史责任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计划,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级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

   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引起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广泛重视。各级宣传、新闻单位将环保宣传教育作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劳动者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各级教育部门要抓好大、中、小学生的环保基础教育,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使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强化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环境保护,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切实将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程,定期研究环保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党政一把手要在任期内为环保工作办几件实事,有重点地解决当地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领导班子环保工作实绩的考核,将执行和完全成环保目标责任状的情况列入评价党委、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各人给予奖励。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对未完成环保目标责任状,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问题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规定义务的,不能晋升职务,不能给予先进称号等荣誉和奖励。

   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是加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尤其要充实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的力量。要认真实施全省环保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方案,加快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健全环境监理体系,市设立环境监理支队,县设立环境监理大队,乡设立环境监理所。要加强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将素质好、公道正派、精通业务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环保部门的领导班子中去,并坚持岗位培训,持证上岗。任免、调动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应听取上级环保部门意见,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要切实加强环保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环保队伍。环保执法人员要自觉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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