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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09-27 【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彻底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彻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鲍家碧副县长为组长,环保局朱秀明局长、水务局朱迟彦局长为副组长。县环境监察局、局生态科、法规科、管理科、办公室、信息中心、环境监测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统一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协调相关工作,汇总专项行动整治进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1、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是否达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2、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设立护栏、界桩、标志牌等。

3、重点排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内、保护区上下游3000米和乡镇村饮用水源地周围1000米范围内及保护区周边新建项目审批管理情况。

4、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排污企业是否有种植和养殖活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能否稳定达标排放,区内是否有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5、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

6、加强乡镇(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20日—31日)

县成立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行动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摸清辖区内饮用水源分布,构成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及水质状况。以及污染物分布及污染达标排放情况。将调查情况于32日前书面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31日—630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定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名单,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标志牌,对不合理的种植、养殖业重新布置调查,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

(三)整治阶段(71日—1231日)

认真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清查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整治,对影响并污染饮用水源水质的企业提出关停搬迁并报告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对不能实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作出限期治理时限。对决定治理、关停、搬迁的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以及合理调整后的种植业、养殖业规划、组成专门整改班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

五、具体要求

1、彻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排放污染物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必需停产、停业限期整顿,整治不达标的要予以关闭。

2、全面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质安全的污染源和建设项目。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结合环境安全检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3、搞好宣传、强化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深入千家万户。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破坏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4、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同时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

1)、继续加强酸洗石英砂整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铁腕整治石英砂酸洗企业,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按照县政府的文件要求,关停到位、治理到位,关停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限期治理企业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集中进区企业进入园区集中治理。

2)、加强重点水库河道的环境管理。沿河、沿库乡镇要加大整治力度,清理取缔饮用水源地河道、水库内的网箱养殖,清理取缔沿岸畜禽养殖,大型养殖场要完善治理设施,确保畜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3)、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管理。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重点饮用水源上游不得新上化工、石英砂酸洗、畜禽养殖等污染水源的项目。

4)、加强对沿岸企业的环境监管。县环保局要加大监督检查、监督检测频次,监测站做到饮用水源每天一监测,实行日测日报制度。要督促企业加强环境治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转,严禁企业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对于恶意偷排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5)、加强蔷薇河饮用水源的保护。蔷薇河是连云港市重要饮用水源,我县位于其上游,责任重大。沿河平明、白塔、房山等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平时和汛期的水源保护,消除对连云港市区饮用水源的威胁。

6)、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抓好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后下河对饮用水源造成的污染。

7)、要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机制。万一淮沭干渠遭受污染,我县将紧急启动应急方案,启用横沟水库备用水源,石安河沿河乡镇要加强水源保护力度,确保调水质量。

(环境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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