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担负着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重要职责,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环境信访工作作为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群众环境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信访面广量大,反映和暴露出的问题纷繁复杂,我们不但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解决信访人提出的诉求,更要理清工作思路,不断研究和探索环境信访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意义和规律性的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找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在日常的信访处理过中笔者将上访原因归集为三类:一是反映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二是污染问题较为轻微,但又带有普遍性;三是因个人恩怨而导致报复性投诉。所以我们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应把握原则区别对待。维护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是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是环保部门从事环境信访工作同志的神圣使命。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部门履行维护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具体体现。因此,我们必须把依法维护好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作为环境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检验工作效果的一条根本标准。环境信访通常是污染纠纷发展到一定程度,群众有一定怨言而自身难以调和才向环保部门寻求解决,因此,我们要热情对待并真诚地帮助来信来访的群众解决反映的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只有真心实意为这些弱势群体着想,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环境污染是引发环境信访的根本原因,因此,从事环境信访工作的同志不能被动地等群众来信来访,而应主动“下访”,经常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研究措施,超前工作。对一些有环境信访的苗头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加强环境管理,堵住污染源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按规定不予受理或不属管辖的信访案件,及早介入疏导,并通过移交或转送,以求得到及时处理,促进问题的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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