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苏环办[2009]95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秸秆禁烧工作的难点问题,认真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排污染物总量为中心,以创建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广泛宣传,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夏、秋收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对重点区域严格监管,确保我县不因焚烧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
(1)我县白塔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
(2)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
(3)境内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4)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的重点部位。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5月中旬前)
1、建议县政府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各单位、各乡镇经验做法,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2、制定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措施要求。
3、县环保局法制科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4、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制定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环境安全应急响应预案。
5、建立县、乡、村联动机制,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
6、建议县政府在夏收与秋收前下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通知。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底至6月下旬,10月底至11月中旬)
1、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城区周边、机场和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巡查区域。
2、县环保局加强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督促乡(镇)、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信息调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20日前)
由县政府对各乡镇禁烧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召开秸秆禁烧总结会议,肯定成绩,分析不足,对在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工作,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县环保局成立了朱秀明局长为组长,刘维平副局长为副组长,法规科、管理科、环监局、环境监测站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局,具体负责秸秆禁烧调度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夏秋收割高峰时段,领导小组对县域内的重点目标和区域加强巡查和督办。各乡镇实行“片长制”“路长制”分片组成多个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地巡查,同时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机场、高速公路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行为。
(三)加大舆论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早制定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利用乡村广播电视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告诉农户将秸秆集中运到龙源生物质发电厂获得经济效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刘维平 环保局副局长 13851214817
李树兵 环监局局长 13851215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