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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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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园区、城市三个层面选择试点对象
 
 

  从7月23日召开的全省发改委主任会议上获悉,为发展低碳经济,江苏省将从企业、园区、城市三个层面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

  一是在钢铁、水泥、化工等传统行业中选择10家左右示范企业,通过采取综合性的降碳措施,推动示范企业进行低碳化发展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以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二是选择10家左右的园区,按照“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促进低碳产业集聚发展。三是选择3家左右的城市进行低碳化发展的示范试点,重点选择目前低碳发展特征已较明显、低碳产业发展和低碳产品应用已有一定基础的城市。

  据介绍,全省低碳经济示范工程试点期限为2010—2012年,将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创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体现江苏特点的低碳企业、低碳园区和低碳城市,为促进全省低碳经济发展,加快构建低碳化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积累经验。试点单位必须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诊断碳排放现状,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确定主要排放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的降碳目标和低碳发展的综合路线图,寻求降碳潜力及途径,制定切实可行的低碳发展具体行动计划。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编制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以摸清“家底”,实施低碳发展战略。  (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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